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 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 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 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 mm×250 mm的风口。
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 低于排风口;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与使用是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对60多个城市不同类型公共场所2000多个空调系统的风管积尘进行致病菌、病毒检测,重度污染的空调风管占47.11%,中等污染的占46.17%,合格的仅占6.1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启用前要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加强使用、管理人员培训,并按要求进行系统清洗、消毒和卫生质量检测评价。
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建筑物内得到广泛使用,但是由于设计、施工遗留的某些缺陷,以及没有及时清洗等原因,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成为传播、扩散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媒介。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单位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一是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定期清洗;二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检测不合格指标的项目,采取相应的清洗、消毒措施;三是在发现或者疑似以及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清洗、消毒。《天津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有关管理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应当按照管理标准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每年检测不少于一次。”服务对象 : 所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